在一揽子治理仍需“人”来执行的情况下,将权力约束嵌入缜密的法规设计中,才能保证它落实到位。 被称为“史上最严交规”的公安部123号令,实施已1年有余。与其伴随而至的,是“买分卖分”现象的愈发猖獗。据新华社报道,公安部交管局方面日前表示,窗口缴罚将严格对比驾驶人图像,严打“买分卖分”行为。 何谓“买分卖分”?开车的朋友都知道,一本驾照若在一个计分周期(12个月)内被记满12分,交管部门就将扣下驾照,责令司机参加交规学习和考试。对司机来说,12分是“大限”,为保住驾照,有些人就选择借别人的来抵扣分数。而一些“黄牛”也向司机兜售“代销分”业务,甚至不乏交管内部人员借机寻租——这也就是要“严打”的非法中介和倒分内鬼。 交规变严,为的是减少事故;执法变严,为的是修补程序漏洞。就此看,交管部门用意确实很好,而“图像核查”,弥补“对车不对人”的漏洞,也是种正确思路。但这些办法能否收到实效,目前还有待观察。 首先有个技术问题:在交通违规非现场执法中,仅凭电子探头抓拍的图像准确认定违章司机身份,其实很难。据了解,武汉市已启用“超级电子眼”,能拍到贴了反光膜的车内人脸。但抛开推广成本等因素,“认脸”不是个轻松工作。 再者,即便解决了技术难题,信用数据搜集的可信性极高,实际在窗口处理违章的民警,仍然拥有巨大自由裁量权。法律是由人来执行的,秉公执法还是网开一面,只有一念之差。此次公安部表态中有“强化责任追究,严格执行警察纪律条令”等表述,而如何“强化”、“严格”,还不得而知,只知道若“内鬼”不除,“买分卖分”就无法根治。 再往下说,就是制度设计的问题了:罚款目的是什么——如果是以惩罚换警醒,那乖乖掏钱给交警,和偷偷掏钱给“黄牛”,本质区别有多大?在一揽子治理仍须作为链条终端上的“人”来践行的情况下,又该如何保证其“手不乱伸”?说到底,秩序与安全,是众望所归,但这终究需将权力规制嵌入缜密的法规设计中,以保证执行不打折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