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江忠从多家
合肥租车公司租赁70余辆汽车进行抵押,骗得他人钱物1100余万元。近日,浙江省衢州市中级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。
郑江忠,25岁,浙江省江山市人,名下有一个空壳装潢公司,却没有做正经生意。2010年7月至2011年1月,短短6个多月时间,他先后从江山市区多家汽车租赁行分别租赁轿车70余辆,大部分为价值10万元至20多万元的中高级轿车,也有奔驰、宝马等高档轿车。通过伪造这些租赁车辆的相关证件和车主身份证、车主欠条等,郑江忠编造车主因欠钱而将车辆抵押给自己,然后又把这些租来的车辆抵押给他人借款。经鉴定,郑江忠从汽车租赁行租赁并用于抵押的车辆共计价值1332.4万余元。到案发,骗得的钱款已被全部挥霍。
浙江省衢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,郑江忠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;而且他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,并挥霍诈骗的钱款,致使诈骗的钱款无法返还,应依法从严惩处,以诈骗罪判处郑江忠无期徒刑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2011年12月12日,该判决已正式生效。
无独有偶。12月11日,杭州警方抓获的逃犯杨某也是利用租车诈骗犯罪。据警方介绍,在近一年的时间里,杨某辗转杭州、上海、宁波数地,顺利从租车行“租”来汽车再低价抵押,成功骗取14辆汽车,40多万元现金轻松落入囊中。
杨某交代,第一次作案非常简单。去年11月22日,手头很紧的他从网上看到租车的信息后,就来到杭州河坊街一家汽车租赁店,用身份证签了租赁合同,交了5000元押金,非常顺利地租走一辆崭新的别克轿车。当天,他便开车来到苏州,花500元在路边做了一本假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,将价值19万元的车低价抵押给放贷公司,赚了“第一桶金”7.5万元。此后,他如法炮制,又骗取13辆车,直到归案。
事实上,利用租车再抵押诈骗的犯罪屡见不鲜。记者在百度上输入“汽车租赁抵押诈骗”,竟有200余万条相关信息。为什么租车诈骗如此简单?办案人员认为,并非诈骗分子骗术有多高明,而是租车行业漏洞太多,租赁把关不严,租车太容易,而且没有防范诈骗的有效措施。目前,合肥租车行业没有联网,对租车者的身份、租车记录、信用程度无法核实,让诈骗分子钻了空子。